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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12日訊)2名女子被控涉及性剝削行為,逼迫14歲及16歲少女賣淫,今日被控違反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14條文,罪成將面對終身監禁,或入獄不少於5年及鞭笞的刑罰,2人聆訊時被刑罰嚇哭,不斷向法官求情。
據悉,4人是朋友,從浮羅交怡到玻州加央一家酒店留宿,等待轉車到金馬崙高原遊玩前,為了賺旅費而在酒店房賣淫,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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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面對2項控狀,皆不認罪,並要求審訊,加央第二地方法庭法官穆希利批準2人分別以2萬5000令吉保外,並規定每個月到鄰近警局報到,同時也不可接近和騷擾受害者,案展8月22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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