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為接收禮物 分3次匯錢 老翁痛失逾萬元

(北海27日訊)67歲老翁在臉書結織一名女子,老翁為了接收女子寄來的禮物包裹,痛失1萬41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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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北警區主任諾再尼助理總監今日發文告說,該名老翁來自北賴,是一名自僱人士,本月20日他接到一通快遞電話,指他有一個包裹待領,但必須先繳付進口稅和運輸費。

老翁這時隨即想起,2天前在臉書結織一名女子,對方表示會寄禮物給他,包括有手表、手提電腦、智能手機和2萬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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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就在本月24日,在拉惹烏達通過銀行存款機,分3次把1萬4100令吉存入對方的2個銀行戶頭,接著聯絡該名快遞人員,對方答應會馬上把貨寄送到,不過等了2天后仍不見蹤影,老翁這才驚覺自己上當了,於是到警局報案。

他說,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即通過欺騙方式誘導他人交出財物展開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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