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8日中央社电)炎亚纶被控拍摄持有少年私密片,一审获判缓刑确定。同案马来西亚籍陈姓被告遭判刑4个月。经上诉,二审审酌陈男认罪,已赔偿新台币60万元(约8100令吉)且获原谅,改判刑3个月并宣告缓刑,因无人上诉而确定。
全案起于,被害人于2023年6月指控于未成年时期与演员炎亚纶(本名吴秉孺)交往,但遭炎亚纶拍私密片还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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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查出,炎亚纶于2017年认识当时未满18岁的被害人,明知少年未成年,仍于住处持手机拍摄与少年的私密片并传给网友,因此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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