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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議員反對海外收入徵稅 “貧者愈貧能者離馬”

(新山16日訊)行動黨柔佛州國會議員今日發表聯合文告說,向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人徵收境外收入所得稅,只是讓貧者愈貧,有能力者離馬來西亞而去,而且有關措施只讓聯邦政府得益,失意的是所有依靠在新加坡工作的親人收入過活的家庭,以及柔佛州的小商家。

來自依斯干達公主城國會議員林吉祥、古來國會議員張念群、峇吉里國會議員楊美盈、拉美士國會議員彭學良和居鑾國會議員黃書琪在文告中說,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人就算其所得已經在新加坡繳了一筆所得稅,當他們把存款、退休金以及每月所得匯回國時,依然需要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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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馬來西亞與新加坡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已列明,個人工作所得薪資只在其受聘國課稅。但副財長的解釋卻是,最新條款與該協定毫無衝突,因為政府僅是針對匯回國的“匯款”課稅。

這些國會議員說,“1967年所得稅法”修正案通過後,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人只要月收入高過900新幣,就已經符合馬來西亞政府的課稅門檻。換言之,幾乎所有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人,即便是靠日薪過活的中低收入戶都必須繳稅。

他們說,這對那些自願忍受長時間通勤、阻塞,兌換更高收入的人而言並不公平,向這群人開刀徵稅也對地方經濟毫無助益。他們所有的收入幾乎花在居住於新山地區的家人身上,只因為他們願意離鄉背井辛勤工作多賺一點錢,就向他們下手徵稅,實在是糟糕透頂的主意。

他們強調,收入相對高的受薪階級已經在新加坡繳了一層稅,他們現在把收入匯款回國卻可能面對第二次課稅。這些人不是超級富豪,他們的選擇不多,這項最新政策只會讓他們避免在馬來西亞花錢,如避免在馬來西亞置產、購車,馬來西亞將會失去他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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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認為,柔佛州的經濟尤其是依斯干達特區的經濟,特別依賴在獅城工作的馬來西亞人把錢帶回來消費。這項最新政策恐怕將會衝擊地方消費能力,讓已經慘淡的地方經濟更難復蘇。

為此,他們重申,財政部長東姑賽夫魯必須在馬來西亞損失更多人才與匯款收入之前,取消這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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