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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背包客稅違法 7.5萬人或獲退款

(布里斯班31日訊)澳洲在2017年起對2類工作假期簽證入境背包客的所有收入,徵收15%、被稱為“背包客稅”的稅款。布里斯班一個法院昨天裁定,這項徵稅違反與一些國家達成的相關稅務協議,是變相的國籍歧視。當地媒體表示,約有7.5名被徵稅的背包客可能獲得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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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斥國籍歧視

英國女遊客阿迪2016年在悉尼任職女侍應,她不滿須繳付“背包客稅”。國際稅務公司Taxback.com代表她入稟法院挑戰此稅項。布里斯班的法院裁定,根據澳洲與英、美、德、芬蘭、智利、日本、挪威及土耳其8國達成的稅務協議,在417或462入境簽證種類下,阿迪不應被徵收“背包客稅”。有關稅務協議要求澳洲對工作假期簽證入境背包客的所有收入,徵收15%的稅款,但澳洲公民每年收入多於1.82萬澳元(約5.3萬令吉)才需繳入息稅。法官宣判時指,澳洲的背包客稅是“基於國籍的一種變相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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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稅務局表示,正考慮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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