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澳洲高院裁“背包客稅”具歧視

澳洲高等法院周三裁定,一名打工度假簽證者指控澳洲的“背包客稅”(backpacker tax)做法具歧視的官司勝訴。

事緣一名2017年在悉尼從事服務員的英國背包客阿迪(圖)入稟法院,控告“背包客稅”涉歧視。根據“背包客稅”,澳洲政府立法向工作假期簽證者、年收入約在3.7萬澳元(約11.4萬令吉)以下,統一15%稅率。阿迪在2017年1月至5月掙取2.6萬澳元(約8萬令吉)收入,她認為自己應和澳洲人一樣,享有首1.82萬澳元(約5.61萬令吉)收入的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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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周三裁定阿迪勝訴,認為對她征收的稅款違反了澳洲與英國達成的稅收協定,亦令英國國民阿迪的稅率比相同收入情況下的澳洲人更加繁重。

澳洲稅務局稱正檢視有關決定,但預計裁決只會影響與澳洲簽有稅務協定的8國(英國、日本、德國、智利、土耳其、芬蘭、挪威、以色列)背包客。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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