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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儉偉:各造皆獲利 調降大道過路費達3贏
![潘儉偉1](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01/1.jpg)
(八打靈再也23日訊)財政部長政治秘書潘儉偉指出,希盟成功落實國陣在執政時無法做到的舉措,即在無需向南北大道公司(PLUS)賠償及不損害南北大道公司股東的利益下,調降南北大道過路費,達至3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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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白沙羅區國會議員的他說,根據希盟達成的重組協議,人民可享有調降18%的過路費,而政府也能省下260億令吉的賠償金,讓人民受益。
“同時,南北大道公司的股東,即國庫控股和僱員公積金局的利益都不會被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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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針對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臉書上對降低過路費和延長南北大道特許經營權期限一事的冷嘲熱諷,發文告作出回應。
“納吉因為國陣無法做到希盟做到的,所以一直挑起大道收費的課題。”
他指出,國陣執政時已數次延長南北大道公司的特許經營期限,不曾調降過路費,甚至每3年調漲過路費;在不調漲的情況下,政府還必須向南北大道公司賠償。
“在國陣執政時期,為了不調漲過路費,政府必須賠償超過30億令吉。”
他也列舉了國陣執政時南北大道過路費的情況:“在1999年,南北大道的特許經營期限,從2018年延長12年至2030年,每3至5年便會調漲26%過路費,直至2016年。2005年,特許經營期限再度延長8年,從2030年至2038年,每3年調漲10%過路費。”
“2011年,南北大道公司的協議被重組,每3年調漲5%過路費,而南北大道公司旗下的其他大道的經營權被延長至2038年,且自行調漲過路費。”
他說,希盟這一次達成的重組,是南北大道有史以來第一次降低過路費,而人民也可享有這次的調降,直至特許經營權屆滿為止。(T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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