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潘伟斯建议严惩违购津贴油 应禁外国车入马2年

(新山5日讯)地不佬区国会议员潘伟斯今日强调,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无论驾驶者是马来西亚公民或外国公民,只要车辆为外国注册,就只能购买RON97汽油。
针对日前有外国注册车辆车主遮盖车牌添购RON95的事件,他发表文告促请外国车辆车主,遵守马来西亚燃油法令,因为尊重国家制度是基本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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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伟斯指出,RON97目前的售价为一公升3令吉16仙,而在新加坡,RON95的售价为一公升2.736新元,约等于8令吉64仙,相比之下,即使外国车辆在我国依法添购RON97,价格依然远远低于新加坡本地油价,差距超过2倍。
外国车只可添购RON97
“因此,若有人为了省钱而违法添购RON95津贴汽油,这是完全无法被接受的行为,当事人如同不尊重我国制度与国民利益。”
他说,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12A条文,若发生此类事件,涉事油站需承担严重法律责任,惟司机本身却未被列入追责范围。因此,他建议政府扩大执法机制,让涉事司机同样需负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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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翻伟斯也提议当局采取“杀一儆百”的措施,将涉及违规添购津贴油的外国车辆列入黑名单,并禁止入境大马至少2年。唯有如此,才能有效杜绝类似事件重演,维护国家法令与公平制度。
他重申,此举并非“计较油钱”的问题,而是关乎尊重与诚信。
“马来西亚一直欢迎外国游客前来观光与消费,但前提是必须尊重我国的法律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