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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1外勞 抵押金500

(布城4日訊)移民局總監拿督凱魯爾說,申請參與重置非法外勞計劃(Plan Rekalibrasi PATI,簡稱PRP)的僱主,在合法化外勞措施下需為每名外勞繳交500令吉的抵押。

他說,一旦符合參與重置非法外勞計劃的資格,在外勞臨時僱傭證(PLKS)的申請階段,則需要繳付每人1500令吉的PRP收費,及根據個別領域繳付所應繳交人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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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解釋,上述1500令吉的PRP收費,主要是屬於更新及罰款為主的特別收費。

在扺押金方面,他舉例說,如果擁有100名外勞,僱主就需繳5萬令吉扺押。

他說,根據個別領域繳付所應繳交人頭稅,包括制造業與建築業的1850令吉,及園坵業與農業640令吉。

他今日在移民局總部召開新聞發布會時說,該局預料將有20萬至25萬名非法外勞參與重置非法外勞計劃,而建築業和園坵業將占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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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從11月16日至12月2日,該局接獲了478名僱主為1980名外勞提呈重置非法外勞計劃的線上申請,申請尚在審核中,暫未有任何申請獲批。

他說,12月2日起,有意參與此計劃的僱主可登入www.imi.gov.my官網申請,無需再使用電郵([email protected])申請。

西馬扣押逾萬外勞

凱魯爾透露,在西馬的14所移民局非法外勞扣留營,目前扣押1萬2400名外勞,主要是來自孟加拉、印尼、緬甸、巴基斯坦和印度。

他說,他今日剛與15個國家大使、最高專員或代表召開會議,他們對重置非法外勞計劃的實施感到滿意;這15個國家是大馬的外勞來源國。

從11月16日開始實行的重置非法外勞計劃,將在2021年6月30日結束;此計劃下涵蓋主要2項措施,即合法化非法外勞,以及遣返自願回國非法外勞措施。

5天內核實申請

凱魯說,在登入上述官網申請時,僱主就需繳付500令吉(每名)抵押金,該局將在5天時間核實該申請,一旦符合申請資格,僱主需攜帶外勞到移民局,或根據他們所處地址前往吉隆坡或雪州移民分局領登記收據;若僱主的外勞人數達300人以上,該局官員則會上門辦理。

他指出,前往移民局之前,僱主也需攜帶喉拭子檢測報告,證明外勞沒感染冠病,他們可事先到衛生局或私人醫院進行檢測。

他說,如果經移民局的核實失敗,僱主則需負責遣送外勞回國。

他表示,核實成功後,相關外勞則需到外勞醫藥及監控有限公司(FOMEMA)進行續藥檢查,後來來到申請外勞臨時僱傭證(PLKS)階段,需要繳付1500令吉的PRP收費、60令吉準證費(Pass)、125令吉手續費及依據個別國家而定的簽證費5至20令吉。

觸法外勞須自願回國

此外,凱魯說,抵觸1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條文,以及第6(1)(c)條文的非法外勞,則需要參與重置非法外勞計劃的自願回國措施。

他說,這一類外勞需攜帶3項文件前來該局,即國際護照或緊急行程證書(Sijil perjalanan kecemasan)、回程機票及繳付500令吉罰款,到時移民局將對他們發出回國特別通行證(Special pass)。

“無法出示證件者,則需要前往各自國家駐馬的大使館申領。”

他補充,那些原定批准在餐館工作的外勞,自行跳到其他領域,則已抵觸1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條文;另外,無證件入境者則是抵觸1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都必須參與自願回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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