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漁民非法闖入捕撈 玻海事執法捉16人

(加央14日訊)漁民非法闖入玻璃市港口海域捕撈裂痕蛤蜊(Siput jenis Retak Seribu),以及濫用蜈蚣筌籠(Bubu Naga)作業的行為日漸猖獗,玻璃市港口海事執法機構(APMM)在今年至3月中,已逮捕16人,並充公9艘小漁船及20個蜈蚣筌籠。

玻璃市港口海事執法機構指揮官莫哈末哈欣說,該機構昨早在玻璃市港口海域一帶展開“安全行動”(Op Aman)日常巡邏時,發現數個地點插著木條,因此相信是漁民濫用不合規格的蜈蚣筌籠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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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說,執法組此前發現可疑人物時,他們立即割斷綁著蜈蚣筌籠的繩索,再逃之夭夭,有者甚至在紅樹林區跳海以避檢。

玻璃市港口海事執法機構執法員在木船上發現11個筌籠。

他說,執法組昨早分別在約8時40分,以及8時56分至9時10分之間,在玻璃市港口哥丹島以西1.2海哩、玻璃市港口西海岸0.6海里至0.7海里之間,截獲3艘違規小漁船,並充公漁船、筌籠及蛤蜊,總額約2萬120令吉。

首宗案件,當局扣捕2名分別25歲及38歲的泰國籍男子,他們非法闖入我國海域,使用蜈蚣筌籠捕魚,當局援引1985年漁業法令第15(1)(a)條文(外國漁船在大馬海域捕魚),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無合法文件非法入境)調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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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宗及第3宗案件,當局扣捕4名年齡介於26歲至53歲的本地男子,並充公2艘小漁船及11個筌籠,同時也在其中一艘船發現籠子7公斤裂痕蛤蜊,當局將援引1985年漁業法令第11(3)(c)條文(違反使用不獲批准的捕魚工具)及第8(a)條文(無合法執照操作漁船)。

哈欣說,捕撈蛤蜊必須獲得漁業局的批准,否則將被視為違法,另外使用筌籠捕魚,將破壞海洋生物多樣性,導致小魚及蝦子被濫捕。

非法捕撈蛤蜊的2名男子被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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