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入稟討公道‧陳明發揭鄭復榮判窮

(檳城‧威南)爪夷區州議員陳明發基於行動黨高淵聯委會主席鄭復榮沒有在3天限期內道歉,於是委任律師準備採取起訴行動,卻赫然揭發鄭復榮早在5年前,已被檳州高庭宣判破產,被列入窮籍。

今年6月遭人舉報涉嫌撥款舞弊的陳明發,早前被檳州反貪會證實清白後,限期鄭復榮在3天內道歉,不然他將通過法律行動討回名譽和公道,但後者堅持不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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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週六,8月1日)上午,陳明發在其高淵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出示由報窮局總部發出的信函,指鄭復榮在2004年7月19日遭AFFIN-ACF FINANCE BERHAD起訴後,被高庭判入窮籍。

陳明發說,他是在調查鄭復榮的背景時,意外揭發這個內幕。從報窮局資料顯示,鄭復榮過後沒有除窮的記錄,意味對方至今還在窮籍的名單中。

陳明發表示訝異,一個已經被判入窮籍的人,怎麼還可以在社團和政黨擔任要職,甚至還可以拿到高淵成功花園和華都村巴剎2個小販攤格。

驚訝仍可任要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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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1967破產法令,一個被宣判破產的人,不再有資格擔任社團組織執委,也不可以在有商業註冊的公司上班,更不能在親戚、家人和妻子的公司打工,可是報窮司和社團註冊局並沒有採取行動。

他說,他已經把鄭復榮列入窮籍的資料提呈給相關政府單位,讓他們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報窮司、社團註冊官、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行動黨州主席曹觀友、行動黨紀律委員會、反貪污委員會、威省市政局主席、威南警區主任、威南縣長等等。

鄭復榮:不知被判窮籍

行動黨高淵聯委會主席鄭復榮受詢時說,他沒有收到有關金融公司的追款信,更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判入窮籍。

“我的確是在90年代買過一輛國產花蝴蝶,並向有關的金融公司貨款。但我過後已簽下割名文件出售這輛車,並由買主和其他金融公司繳付我的欠款。”

他強調,他將向有關單位查詢這件事,如果他真的被判入窮籍,他將會辭掉所有社團和政黨的職位。

“陳明發在發現我被判入窮籍後,為甚麼不通過內部與我協商解決,這分明有政治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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