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湯米:已辭職 我不宜回應納吉案

(吉隆坡29日訊)高庭裁定涉及SRC國際公司案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罪名成立,並判處12年監禁和罰款2.1億令吉,前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受詢時以“不恰當”為由,拒絕針對法庭判決置評。

“若要我評論兩句,那是不合適的,因此我拒絕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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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馬來郵報》說:“這樣不好,因為我已經辭職了,我已經成為歷史了。”

湯姆斯曾是此案的首席檢控官,他在3月4日以希盟政府已經倒台為由,宣布辭去總檢長一職。他的任期合約原在6月才屆滿。(T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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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米湯姆斯拒絕回應納吉SRC洗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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