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內搶劫案 與報案者相識 嫌犯稱取回屬於本身財物

(檳城19日訊)日前在湖內某公寓發生的搶劫案,警方指涉案嫌犯並非上門搶劫,只是使用強硬手段取回屬於本身的財物。值得一提是,嫌犯與報案者是相識的。

根據報案內容,本月17日午夜12時30分左右,12名男女闖入上述公寓的單位。當時,家中有一對兄妹和他們的母親。涉案者當中10人是男子,2名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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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事主聲稱,2名男女進入屋子後掠走約1000令吉財物和一枚手錶。其中一名男子臨走前非禮17歲女事主的下體,還警告對方不可報案,否則再度上門強姦對方。

警方人員案發後接獲通知並趕往現場調查。同時,警方向公寓管理層收集閉路電視的記錄,並於週五根據情報扣留2名嫌犯。

檳島東北警區主任顏康民助理總監指出,目前警方已扣留2人協助調查,但警方發現案件動機並非純粹搶劫,而是嫌犯上門以強硬手段搶回屬於本身的物品。“嫌犯與事主皆相識,嫌犯接受盤問時聲稱他們只是前往事主家中取回屬於自己的物品。”

無論如何,警方基於嫌犯使用強硬手段,以及其中一人被指涉及非禮,警方將繼續展開逮捕行動,並援引刑事法典354條文的非禮罪名和394條文行劫時致修他人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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