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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院審831違法集結案 黎智英等人突然認罪

(香港7日綜合電)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3人涉及的一起非法集結案周三開審,但各人出乎意料地突然認罪。
黎智英、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因為前年8月31日在港島參加“反修例 ”運動遊行,被當局提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案件早上在灣仔區域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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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2019年8月31日,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涉參與於港島區舉行的“十萬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根據香港《明報》報道,李卓人在承認控罪時說:“I plead guilty, but I’ve done no wrong, the history will absolve us. (我認罪,但我無做錯,歷史會判我們無罪)”。
港媒報道,案件原本預計審訊需時7天,惟3人在開庭後隨即表示認罪。法庭現休庭一會,等候控辯雙方就案情內容再作商討。
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8月31日當天,參與位於灣仔至中環區的未經批準集結,違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條例》第17A條。據條例規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罰為5年監禁。
除了此案外,黎智英及李卓人也卷入其他案件,包括前年8月18日的另一起非法集結案;這起案件一周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結,黎智英和李卓人等7人被判罪成,預計本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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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也是黎智英與15名泛民涉及4宗反修例未經批準集結案的第二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