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港府不斷更改定性 反修例被指“反政府動亂”

(香港9日訊)香港去年爆發反修例運動以來,港府多以“示威”形容,不過港府在昨天回擊美國制裁的聲明中,首度將反修例運動稱為“反政府動亂”。

針對美國財政部制裁特首林鄭月娥、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11名中港官員,港府發出中英文聲明回擊,並在聲明中指美國“利用去年以來在香港出現的反政府動亂”,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通過涉港法案,暴露美國的“雙重標準及虛偽”。這是反修例運動以來,港府首次將事件定性為“反政府動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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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對這場抗爭的定性不斷調整。2019年9月4日林鄭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時,指修法“所引起的示威和衝突,已持續兩個多月”。10月,林鄭發表施政報告時,則以“連貫示威及公眾活動”形容事件,措辭相對中性。而今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港府的用詞已改為“一年不斷升級的暴力和暴亂”,到了本次,則直指事件是“反政府動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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