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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国安法新规 拒交手机电脑密码属犯罪
(香港24日讯)香港政府周一公布修订的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加入有关电子设备的补充条文,接受调查时若拒绝提供手机或电脑密码,可处以一年徒刑。
可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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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修订实施细则加入多个新增条文,包括可要求任何“指明人士”提交所需的密码、其他解密方法、资料或协助。不遵从提供密码等要求即属犯罪,一旦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港元(约5万令吉)及监禁一年;提供虚假或误导成分资料罚则增至罚款50万港元(约25万令吉)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