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局再入稟‧向KDSB索償9.2億

(雪蘭莪‧沙亞南)巴生港務局(PKA)繼上週五(9月18日)入稟高庭向Kuala Dimensi 私人有限公司(KDSB)索償7億2000萬令吉超額索償後,巴生港務局主席拿督李華民今日(週五,9月25日)再對巴生港口自由區(PKFZ)合約糾紛,指KDSB及BTA繪測公司涉嫌共謀造成損失,而入稟高庭提出索償。其中港務局向KDSB的索償高達9億2000萬令吉。

截至目前,港務局針對KDSB及BTA繪測公司的索償總額是16億4000令吉,李華民表示,當局還會陸續提出訴訟和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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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五前往高庭入稟訴訟書後向記者指出,他是根據巴生港口自由區董事部的議決和指示下,通過法律途徑向主要承包商KDSB及BTA繪測公司提出索償。

指兩造共謀造成損失

他聲稱,港務局是一個公眾機構,其運作資金源自公眾和納稅人,因此,他們有責任代表董事部和人民索回有關的賠償。

他說,一旦這項訴訟得直,港務局可以繳付更少的費用給承包商。港務局目前仍拖欠承包商28億令吉,另繳付了18億3000令吉給KD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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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項訴訟得直,我們可以從欠款中扣除賠償,這使我們可以繳付更少。”

受詢港務局和KDSB可通過談判解決問題時,李華民聲稱,他們採取訴訟行動是有理由的,其中包括合約糾紛牽涉的數額太高。

稱特工隊未阻入稟

內閣已成立以政府首席秘書長為首的特工隊接手自由區的調查工作,因此港務局董事部週五的法律行動是否獲得特工隊的批准時,李華民聲稱,他並沒有受到任何人的阻止。

受詢港務局此時頻頻採取起訴行動是否與馬華近期召開特大有關聯時,李華民否認說,從他們獲得的訊息發現,他們有必要和責任採取行動。

“這也是我們在履行責任的時候,否則,人們也會指責我們為何沒有採取行動。”

依合約提訴訟

求判加息無效

根據李華民提供的文告指出,港務局是根據當局與KDSB及BTA繪測公司在2003年2月至2006年11月的合約糾紛提出訴訟。

與此同時,港務局也要求法庭宣判當局與KDSB在2006年4月簽署的附加合約與額外發展工程每年5%漲至7.5%利息無效。

港務局針對KDSB的訴訟:

1. 要求高庭撤銷所有KDSB的發展合約,並聲明KDSB只能收取竣工後的合理收費。

2. 要求高庭宣判KDSB發出的通告及付費無效。

3. 港務局沒有必要繳付KDSB總額8億3675萬8459令吉92仙,因為合約已經規定KDSB必須完成有關項款的工程,即季候排放液及水供工程費、預算、專業咨詢費、變動工程。

4. KDSB必須根據法庭委任的獨立顧問公司完成工作,其預算及專業費用由法庭評估。

5. 根據工程合約,須賠償未竣工所造成的損失及改善費總額3383萬9500令吉。

6. KDSB無法完成4層樓酒店底層停車場工程,造成6英畝的土地損失。

7. 根據賠償準則的利息、普遍損失和費用。

港務局針對BTA繪測公司的訴訟:

1. 詐騙、疏忽誤傳所帶來的損失。

2. 利息。

3. 等其他費用。

港務局針對KDSB和BTA繪測公司的訴訟:

1. 串謀帶來的損失。

2. 根據賠償準則的費用。

3. 利息。

4. 任何法庭認為適當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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