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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馬魯市會發公函 明年商用廣告牌須加爪夷文

(淡馬魯19日訊)淡馬魯市議會正式發出公函,將於明年1月開始落實商用廣告牌須附加爪夷文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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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公函內容指出,市議會將於明年1月開始落實此條例,所有商用招牌的爪夷文可以使用Sakkal Majalla、Uthman Taha或是Arabic字體。

公函上註明,廣告招牌上的爪夷文字體必須與馬來文字一樣大,或大過羅馬字(Tulisan Rumi)或其他語文文字。與此同時,招牌上的爪夷字必須先咨詢及獲得彭亨蘇丹阿末沙學院爪夷文語文局的批准。該局負責人為諾麗查和阿斯馬迪,聯絡號碼為聯絡號碼09-536 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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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馬魯市議會呼籲商家給予配合,若商家違反此指示,該會將採取法律對付違例者。

淡馬魯市議會主席嘉絲莉莉受詢時證實此事並表示,明年起所有新的商用招牌強制性附有爪夷字,希望商家給予合作。

“至於現有的招牌,若招牌上仍有空間,希望能加上爪夷字。”

本地廣告社和商家受訪時皆表示,到目前為止尚未接到市議會發出的相關條例的通知信,也不清楚新條例的申請條規,因此現採取觀望態度。

百得利廣告及涼蓬負責人受訪說,其廣告社至今仍未接到市議會發出的通知信,不清楚招牌上的爪夷文字的尺寸需要多大,須等待進一步指示。

商家黃朝峰也說,他是瀏覽臉書時發現有關招牌附加爪夷文條例的公函,但至今仍未收到市議會發出的公函,目前抱持觀望的態度,不會貿貿然去更換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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