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6日訊)“他還如此年輕,而且已意識到自己的罪行,這個判決是希望能給予他一個重回正途的機會。”
法律不外乎人情,一名涉及3宗搶劫案的19歲少年今日否認其中兩宗罪,另一宗罪則俯首認罪。他在法庭上自辯時一度流淚並表示誠心懺悔,其聲淚俱下的自辯感動了地庭法官,最終判他進入馬六甲少年感化院直到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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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莫哈末依蘭,他今早被押上地庭面對3項搶劫案的面控。首2項控狀指他在上個月3日和28日分別在新街及峇都丁宜區搶劫2名婦女,而在刑事法典392(搶劫)和394(搶劫傷人)罪名下被控,對此莫哈末依蘭不認罪,法官同意2案以1萬2000令吉,外加2名擔保人及每個月1號需到警局報到為條件讓他保釋,案展下月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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