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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28日訊)法網恢恢疏而不漏,10年前詐取加央市區一間金鋪店价值14万9950令吉金飾的華裔通緝犯,日前在柔佛昔加末移民局辦理入境新加坡手續時被發現是通緝犯而被捕。
加央警區主任尤沙里夫丁高級助理警察總監說,該名44歲,來自柔佛的華裔中年居無定所,以致警方遲遲未能將他逮捕歸案,3年前將他列入通緝犯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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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名嫌犯是在2014年2月至7月間在加央一金鋪進行詐騙行為,嫌犯昨日被轉送到加央警區,警方今天順利向加央法庭取得批准延長扣查至本7月1日。
“据調查,金鋪店業者結識嫌犯已有7年,在案發前兩人之間也常有金飾交易,且都沒有出現任何欺詐,直到嫌犯在2014年2月5日下午1時許開始向業者聲稱借取金飾品作為樣本,在沒有作出付款下取走3個金手鐲、3條金項鏈吉1條金手鏈,共值3万9300令吉。”
他指出,第二次則是在同年5月6日下午2時左右,嫌犯再次前往該金鋪借取1條价值5万令吉的鑽石手鏈,第三次則是在6月20日下午1時拿走1條价值3650的金項鏈,最后一次是在7月11日下午2時30分、當時也取走總值5万7000令吉的2個鑽石吊墜和1天、1條鑽石鏈,而在最后也移交2張分別為2万令吉与3万令吉的支票予業者。
他說,業者予2015年1月17日兌現支票時,被銀行告知有關嫌犯戶口已不存在,而業者也多次未能聯絡上嫌犯后向警方投報,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詐騙)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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