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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活動收取逾億 前公司董事不認罪

(吉隆坡10日訊)一名前公司董事涉嫌在非法活動收取超過1億1600萬令吉,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8項控狀都不認罪。

現年33歲被告洪正泉(譯音)在擔任Pixelves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時在不法活動收取超過1億1643萬零812令吉,這筆款項分別存入公司的3個銀行戶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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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在哥打白沙羅聯昌銀行(CIMB)、蕉賴美達花園艾芬黃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拉惹朱蘭路大馬投資銀行犯下上述罪行。

上述罪行違反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AMLA)4(1) (b)條文。

根據上述法令4(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最多15年及罰款不少於收取黑錢的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至於另外4項控狀則是於2020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在其兩個銀行戶頭收取55萬3749令吉非法活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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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證券委員會檢控官羅文貞(譯音)建議被告以1100萬令吉和兩名擔保人申請保釋,還有附加條件交出護照及每月到該會報到。

被告的代表律師法漢則以被告需要負擔家計和妻子無業、吉隆坡住家被拍賣為由,要求最低擔保金。

法官阿茲魯允許被告以801萬令吉和兩名擔保人申請保釋,還有控方提及的附加條件,並且擇定2月26日過堂。

前CEO涉非法收逾200萬被控

另一方面,一名投資公司前首席執行員涉嫌從非法活動收取超過200萬令吉,在地庭面對3項控狀時不認罪。

現年51歲的賽夫Infinity Trustee有限公司任職時,於2021年2月22日和2022年6月24日從本身和公司銀行戶頭收取218萬4956令吉。

阿茲魯擇定2月26日過堂,允許被告以10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須交出護照及每月到該會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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