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金額達2400萬 經營網賭男子落網

(新加坡10日訊)40多歲獅城男涉嫌經營非法網絡賭博,涉及金額竟高達770萬新元,今年年初在馬來西亞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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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新山關系密切,兩地警方長期以來也配合無間,嚴厲打擊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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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區域的治安與穩定。

 

《新明日報》專訪柔州刑事罪案調查主任拿督卡馬魯(Kamarul Zaman Bin Mamat)高級助理總監,談當地安全問題,以及新柔警方的合作關系。

 

網絡賭博風氣不減,新馬兩地不乏卜基出現,一些犯罪集團也各設“基地”,包括設立電腦服務器、計算中心等,以便經營廣大的網絡市場,讓賭徒們下注。不過,法網恢恢,無論是服務器的“基地”或計算中心,始終逃不過執法員的法眼,一一被搗毀。

 

柔州刑事罪案調查主任拿督卡馬魯(Kamarul Zaman Bin Mamat)高級助理總監告訴記者,馬來西亞警方在打擊非法網絡賭博方面並不手軟,早在今年年初,就成功逮捕了一名涉案的40多歲新加坡男子。

 

卡馬魯透露,男子在計算中心被逮捕,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

 

據了解,涉案的是一名40多歲的華族男子,相信來自一個非法集團組織,經營網絡賭博,而計算中心位于新山一帶。

 

一般相信,涉案男子並不是幕後首腦,只是點算網絡賭博生意收支的負責人,最後再將收入“帶”回新加坡。

 

根據初步調查顯示,該非法集團男子的網絡賭博生意,每一年牽涉的金額高達2400萬令吉(近770萬新元)。不過,至于涉案男子如何將一大筆龐大的“利潤”帶回新加坡,警方則不便透露。

 

嫌犯保釋 未知留馬或返新

 

卡馬魯表示,涉案男子目前保釋在外。

 

一般相信,警方在完成調查工作後,將決定是否提控男子。倘若警方掌握了足夠證據,決定提控男子,屆時保釋在外的男子就必須依法出庭。另外,男子獲保釋後,是否必須留在馬來西亞,又或是已回返新加坡,則不得而知。

 

卡馬魯也表示,新加坡人在犯法後,馬來西亞警方會通知新加坡駐馬最高專員署官員,以提供合適的援助。

 

首次用“有組織犯罪”條例起訴

 

卡馬魯透露,為改善柔佛治安,警方去年首次使用“有組織犯罪”的條例起訴罪犯。

 

根據媒體報導,疑是私會黨頭目的42歲“拿督”,因涉嫌謀殺、綁架、運毒,連同其餘7名手下被控上法庭。這將是馬來西亞在有組織犯罪被列入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後,第一起嫌犯被控上庭的案件。

 

另外,不少新加坡人常到柔佛遊玩,外出時卻忘記攜帶護照,遭臨檢時而惹麻煩。

 

卡馬魯也提醒,新加坡人旅遊時必須持有效證件,以便出示給執法人員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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