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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酒駕撞傷馬拉松選手 小販不認罪 8千元保外

(檳城7日訊)涉嫌酒駕撞傷環島馬拉松接力賽53歲護送員與18歲後補選手的36歲男子,今早在浮羅法庭面控,被告不認罪,獲准以1名擔保人及8000令吉保釋金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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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峇六拜過山的被告陳文彪(譯音),是立信花園某巴剎的肉販。

被告代表律師王偉霖以被告需要奉養父母和此案尚需查閱控狀為由,向推事諾阿斯金求情和要求展期繼審。此案主控官為拉菲伊斯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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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於2018年12月9日凌晨4時10分,在峇六拜蘇丹阿茲蘭沙路,在飲品、酒醉或毒品影響下駕駛失控,導致嚴重車禍,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4(1)條文,罪成可被判處至少3年至不超10年監禁,以及罰款至少8000至不超2萬令吉。

被告繳付保釋金後,神情淡然離開法庭。此案展至2月21日審訊。

根據之前的報導,此案是發生在峇六拜蛇廟前的環島接力馬拉松賽跑其中一個接力站附近,34歲的被告撞及騎摩多載著候補選手到該接力站的護送員,造成當時51歲騎士李甫明以及就讀日新獨中,當時16歲的候補選手謝霆聰(譯音)受傷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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