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

涉迫5越南女賣淫 夫婦不認罪保外候審

(馬六甲2日訊)一對經營餐飲店的夫妻,因涉嫌誘騙及迫使5名越南籍女子,包括一名未成年女生賣淫,今日被控上愛極樂地庭,他們面控後皆否認有罪,法官允許兩人各以2萬令吉保外候審,案件擇定下個月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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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是49歲的本地男子楊佑興(譯音)及其39歲越南籍妻子黎氏金英(譯音),兩人各被控兩項控狀。

根據首控狀,兩名被告被指於今年5月12日晚上9時40分,在甲市某公寓的咖啡廳,涉嫌販賣4名年齡介於23歲至34歲的越南籍受害者,以進行賣淫活動,觸犯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條文,並可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及處罰。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罰坐牢不超過15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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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控狀指兩名被告在上述日期、時間、地點,販賣一名年僅17歲的越南籍女生從事賣淫活動,牴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第14條文,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不少過3年不超過20年和罰款。

此案由副檢察司英丹麗雅娜主控。她表示,兩名被告皆有前科,因此建議法官不批准被告保外候審。

對方代表律師安德魯則以兩名被告是夫妻關係,必須共同照料家庭與孩子,因此懇請法官允准被告保外。

第三地庭法官諾瑪依斯邁最終批准被告們各以2萬令吉保釋,同時,被告必須交出護照,兩人每個月也必須到警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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