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辱警延扣不獲准 “長虎”羅興亞男又被捕

(麻坡2日訊)綽號為“長虎”(Long Tiger)的羅興亞男子,因涉及在社交媒體直播中發表侮辱警方言論而被警方逮捕,然而麻坡警方今早向推事庭申請延扣時不獲批準,不過嫌犯在還未踏出警局前,隨即又被東甲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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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31歲嫌犯是在社交媒體直播中發表侮辱警方言論,於4月29日被麻坡警方逮捕後獲得推事批準延扣4天至今日截滿,當麻坡警方二度向推事庭申請延扣時,不獲推事朱來達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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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較後被帶往麻坡警察局辦理釋放手續,但在中午時分未踏出警局前又被東甲警方逮捕,隨後被帶返東甲警察局調查。

 

嫌犯的代表律師拿督阿占阿茲向媒體表示,警方是援引《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和刑事法典第505條文(發布破壞公眾安寧的言論)逮捕嫌犯調查。

 

他說,推事是基於多媒體法令是多媒體委員會的權力,警方無權展開調查,認為警方沒有理由申請延扣令來繼續調查,因此駁回警方再次延扣的申請。

 

此外,根據柔佛州總警長拿督阿育漢日前在記者會上指出,“長虎”是一名犯案累累的前科犯,曾於2012年分別觸犯了刑事法典第363(擄綁)條文和第376(強姦)條文,再於2019年觸犯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嚇)條文。

 

根據之前相關報道,“長虎”的父母是從緬甸逃難到我國的羅興亞人,不過對於“長虎”的身分,阿育漢證實他並非我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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