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辱元首承認2罪 廠工囚10個月

(吉隆坡6日訊)一名工廠員工因在社交網站Instagram中涉及侮辱國家元首伉儷,而被地庭判處坐牢10個月的懲戒。

地庭法官埃德溫在37歲的被告沙里爾莫哈末沙里夫承認兩項控罪後,判處每項控狀監禁10個月,兩項控狀的執行日期從被捕日即3月2日同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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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被告顯然有意圖發送有關帖文,並指後者使用的語言具辱罵及色情,超越了言論自由。

被告聞判後看似面帶微笑;其刑罰將在加影監獄執行。

據控狀所指,被告沙里爾被控在3月1日早上10時至下午1時,透過應用程序Instagram,以“s.sharilbinmohd”的頁面,有意識地創建及發起兩則粗俗帖文,傷害他人。

兩則鏈接在同一天下午4時06分,被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商業罪案調查部網絡罪案及多媒體調查組辦公室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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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觸犯198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若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判監禁1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穆哈末阿斯拉夫副檢察司要求法官判處適當的刑罰,因被告並非首次犯罪,並指後者在去年4月也因犯下同樣罪行,被判處監禁2個月。

他聲稱,有關帖文是在第8任首相的宣誓儀式進行直播時,上傳至國家皇宮官方網頁,被告的行為已引起同樣在觀看直播的民眾感憤怒及不滿。

被告為自己求情時則以身體不適,還需照顧妻子及孩子為由,要求法官判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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