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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有罪囚15年 李明博獲准交保

(首爾6日訊)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因為貪腐罪名,將近一年前被捕,遭到關押的他今天獲准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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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於2008至2013年擔任總統。去年10月,法院判定他賄賂與盜用公款有罪,刑期15年。不過,首爾高等法院已同意77歲的李明博就其健康不佳,所提出的交保請求。

李明博是在今年1月提出請求,表示自己除了年邁,還可能有糖尿病併發症與睡眠呼吸中止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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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罪是政治報復

李明博被判有罪的行為,包括他私設價值數千萬美元的秘密基金,以及他收受三星電子賄賂,特赦因為逃稅入獄的三星電子董事長李健熙。不過,李明博否認自己有任何不法,並稱這些指控是政治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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