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涉販運同鄉偷渡交怡 3緬甸船員認罪 監禁2年

(亞羅士打27日訊)3名緬甸籍船員去年4月涉嫌販運199名同鄉偷渡到浮羅交怡海域,今日被控上亞羅士打高庭時俯首認罪,被判監禁2年。

3名緬甸籍船員涉嫌販運199名同鄉偷渡到交怡島被判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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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為莫哈末伊哈(50歲)、伊那姆拉(28歲)及祖巴爾(19歲)今早通過通譯員以緬甸語讀出控狀後表示明白控狀內容,於亞羅士打高庭司法專員瑪哈贊面前認罪。

據控狀指,3名被告在去年4月5日早上約9時,在浮羅交怡直落尼蒙希拉,使用灰色且沒船牌號碼的外籍船隻販運199名緬甸人非法入境大馬。

這199名非法入境者年介4至47歲的兒童和男女成年人。

3名被告牴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J條文,並可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通讀,罪成將面對最高5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2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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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哈茲萬副檢察司,而3名被告沒有聘請律師。

這艘灰色且沒有船牌的船隻將199名緬甸籍人非法載到交怡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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