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霹國內地方

涉販賣逾840公斤冰毒 小園主面對死罪

(文冬1日訊)文冬涉嫌販賣841.06公斤冰毒的其中一名被告今日被提控上推事庭,面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這名被告李國忠(譯音,61歲)是一個榴槤小園主,今日被警方帶上文冬推事庭,控狀指他在8月20日晚上大約9時,在文冬加叻路的胡姬花園運毒,因而觸犯了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 條文和第39B( 2)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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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被告在推事卡西拉都面前沒有承認或否認有罪,因為此案是高庭審理權限。被告也沒有聘請律師。

推事庭把此案定在11月1日再過堂,以提交化學報告。

這也是武吉阿曼警方與彭亨州毒品罪案調查組聯手立下的大功,成功在該住家毒窟起獲重達841.06公斤的冰毒,平均1公斤價值3萬6000令吉,估計可以供應給420萬5000名癮君子服食,除了供應給本地,也在國際市場販賣,市值大約3080萬令吉。

逮捕3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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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逮捕了3名華裔男子,年齡介於61至63歲,第一嫌犯曾經在日本工作,回國後從事多種行業,包括割膠、賣魚、售賣傳統中藥,以及在榴槤園工作,第二名嫌犯之前 2019年在中國,直到冠病行管令結束後後才在今年回國,目前失業,第三名嫌犯也曾經在日本餐館打工,現今在榴槤園工作。

警方亦在住家內尋獲一把短鎗、一把仿製長鎗、子彈和子彈匣等,相信這3名毒販是在今年內開始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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