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涉行賄以撤銷刑事罪案 4人包括查案官延扣

(亞羅士打21日訊)5名男女包括警方助理查案官和律師代表,涉嫌一宗行賄以撤銷刑事罪案,遭反貪會扣查,今日被押往法庭申請延扣。

4男1女嫌犯介於26至64歲,包括一名警方助理查案官、一名律師的代表及其司機,以及2名民眾。該名35歲司機接受口頭盤問後在反貪會擔保下獲釋,其餘4人被延扣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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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一名早前向警方投報一宗刑事罪案的舉報者,本月4日接獲一名助理查案官來電,要求他聯絡一名律師代表。

該女子代表涉及該罪案的嫌犯家人與舉報者接洽,並獻議1萬8000令吉要求舉報者撤銷該案件。該女子當場先交出3000令吉,並答應餘款會在2月23日繳清。

吉打反貪會主任拿督峇哈侖受訪時證實此案,並指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16(A)(a)條文調查。反貪會今早將4人押往米都第三地庭申請延扣,獲主簿官萬諾法芝拉准許延扣5天至本月26日。

另外,吉州反貪會今早也扣押2名企圖賄賂執法人員的緬甸籍外勞,他們於本月19日在吉北高嶺甘榜柏亮路因持有偽造證件和沒駕照,被執法單位截查時試圖以200令吉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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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諾法芝拉准許延扣他們至本月27日;此案是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17(b)條文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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