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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篡改州政府電腦系統資料 2公僕非法售勳銜面控

(關丹28日訊)涉嫌篡改彭亨州政府勳章及名銜管理系統內容,非法售賣29個彭亨州拿督及拿督斯里勳銜,兩名彭亨州政府秘書辦事處前職員日前被逮捕後,今日被提控上庭。兩名被告皆否認罪行,法庭允許他們分別以13萬令吉及1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

第一被告莫哈末依沙(36歲)今日在關丹第三地庭總共面對26項控狀,第二被告莫哈末阿米爾沙菲克(30歲)則面對3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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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內容,當時在彭亨州政府秘書辦事處擔任營運助理的莫哈末依沙,從2020年2月19日開始至2021年10月4日期間,在不同的日期及時段內,於彭亨州政府秘書辦事處,在未獲得授權下,擅自以本身的身份號碼登入彭亨州勳章及名銜管理系統,非法輸入總共26名人士的名字在彭亨州蘇丹冊封人士名單內,而這26名人士的名字原本並未記錄在該系統內以獲得冊封。

這26個被輸入系統內的名字及資料當中,計有華人、巫裔、印度與錫克裔,以及2名外籍人士,其中15人的名字被輸入以獲得DIMP拿督勳銜,另11人的名字被輸入以獲得SSAP拿督斯里勳銜,他們的年齡介於34歲至61歲。

由於被告明知道此舉將導致系統內容被篡改,因此他的行為已抵觸1997年電腦犯罪法令(563法令)第5(1)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5(4)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對不超過10萬令吉的罰款,或不超過7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依沙在地庭法官麥蒙娜艾德面前否認罪行,要求審訊。副檢察司阿都嘉化則在法庭上,建議法官讓被告以每項控狀1萬令吉保釋金(共26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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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依沙求情時說,雖然目前他已被調職到另一個政府機構工作,但他沒有經濟能力來支付巨額的保釋金,而且他已婚並且必須承擔兩名家庭成員的生活費,因此懇請法官把保釋金額降低到他能負擔的數額,如1萬或2萬令吉。

至於第二被告莫哈末阿米爾沙菲克,他犯案時是以合約僱用形式在彭亨州政府秘書辦事處擔任行政助理。

他被控於2021年8月18日、8月27日,以及10月4日間,在不同的時段於彭亨州政府秘書辦事處,在未獲得授權下,擅自以本身的身份號碼登入彭亨州勳章及名銜管理系統,非法輸入總共3名人士的名字在彭亨州蘇丹冊封人士名單內,以分別獲得1個拿督斯里勳銜及2個拿督勳銜。

莫哈末阿米爾沙菲克的行為同樣抵觸1997年電腦犯罪法令(563法令)第5(1)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5(4)條文下被判刑。他也否認罪行,要求審訊。

副檢察司阿都嘉化同樣向法官建議,讓被告以每項控狀1萬令吉保釋金(共3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莫哈末阿米爾沙菲克的代表律師諾阿茲米代為求情時指出,莫哈末阿米爾沙菲克自今年6月被解僱後,一直處於失業狀態,靠打零工賺取每月600至700令吉工資養家。

“莫哈末阿米爾沙菲克已婚,與太太育有一名孩子,但目前被告的太太已懷有第二胎,他必須把積蓄保留起來,以供太太不久後臨盤及坐月子使用。”

阿都嘉化對此表示,他是根據有關條文的罰款額之10%,來建議有關保釋金額,而且此案涉及彭亨州王室冊封的勳銜,受到高度關注,必須慎重考量和處理。

地庭法官麥蒙娜艾德經過休庭討論後,宣布兩名被告允許以每項控狀5000令吉的保釋金,以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案定2023年2月13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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