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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瞞報採金數量逃稅130萬 金商父子控24罪

(亞庇25日訊)金商父子因過去4年提呈虛假文件及虛報在鬥湖開採及銷售金條數量,導致沙巴州政府損失逾130萬令吉稅收,今日在亞庇地庭各面對24項控罪。

被告拿督羅惠明(67歲)及其兒子羅德勇(42歲)在亞庇貪污特別法庭面控時,先後否認所面對的全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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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被控在2019至2023年3月期間,未如實向沙巴土地測量局提呈在鬥湖開採與銷售的金條數量。

羅惠明也是Wullersdorf Resources有限公司前首席執行員,他在刑事法典第418條文下面對24項控罪。

同為該公司前執行董事的羅德勇則在刑事法典第109條文(教唆),並與刑事法典第418條文同讀下,面對24項控罪。

各10萬保外12月8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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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地庭法官賈森朱加在兩名被告否認有罪後,允準兩人各別以10萬令吉保釋金、1名本地擔保人及交出護照給法庭保管的條件下,保外候審。

法官也擇定案件在12月8日過堂。

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為扎西爾沙,控方代表為反貪會副檢察官林偉強(譯音)。

根據案情,兩人所經營的公司是在鬥湖曼德里山進行金礦開採活動。

須繳5%特許權使用費

按照該公司與沙巴土地測量局簽署的土地和礦產開採租賃協議,該公司在鬥湖曼德里山開採及售賣的金錠,需向沙巴土地測量局繳交5%的特許權使用費。

不過,兩名被告在2019至2023年3月期間,私下銷售26塊金條,亦沒有在提呈至沙巴土地測量局用以計算特許權使用費的發票文件中申報此事。

據了解,該26條金條總值逾2610萬令吉,兩名被告提交虛假文件蒙騙州政府的行為,導致州政府損失約130萬令吉的5%特許權使用費。

羅惠明(右)及羅德勇(左二)在代表律師扎西爾沙(左)陪同下,準備辦理保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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