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涉盜用紅星Wawa商標 玻充公逾21萬護膚品

(加央18日訊)31歲商家涉嫌盜用國內著名馬來女藝人娃娃再娜(Wawa Zainal)的化妝品注冊商標,銷售護膚產品,國內貿消局接投報後上門取締,充公了5542盒,价值21萬596令吉的護膚產品。

玻州貿消局主任諾亞莎說,該局是在一個月前接到娃娃再納和也是藝人的夫婿艾利爾扎菲力(Aeril Zafrel)投報,指有人冒名盜用Wawa化妝品註冊商標,銷售第三方生產的護膚品,并在各网絡銷售平台展開宣傳銷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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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亞莎今午召開記者會說,娃娃再娜聲明本身的化妝品牌並未推出相關淨膚產品配套,經過當局約一個月的情報搜集,昨午12時15分到加央太子烏達馬花園一家店屋二樓,突擊涉嫌侵犯商標的公司。

捕分銷商及15員工

該局逮捕31歲主要分銷商及15名男女員工,年齡介於20至30歲,是今年最大宗侵犯商標案。同時也充公商標未經註冊的護膚產品,每盒配套有洗面乳、日夜霜、爽膚水及精華液。

“初步調查結果,該名男子盜用商標銷售護膚品已有3年,他是通過招收代理與网上銷售模式在全國各地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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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亞莎說,其實這套產品的成本僅10令吉,代理商一般以38至149令吉不等的價格,通過分銷商、上門購買或網購方式推出市場,而這些產品在吉打一家工廠生產,目前還在進一步調查有關廠商。

該局已援引2019年商標法令展開調查,一旦罪成、個人可面對每件物品罰款不超過1万令吉、或坐牢最多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的話,罰款額為每件物品不超過2万令吉、或坐牢最多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諾亞莎也呼吁民眾,若發現他人盜用商標進行銷售宣傳活動,可致電:1800-886-800或03-88826088,以便該局采取行動對付。

娃娃再娜(左)和夫婿艾利爾扎菲力重申Wawa化妝品公司並未推出護膚產品配套。

Wawa沒推出護膚產品

娃娃再娜在記者會上說,有關產品並非仿冒品,而是涉及商標侵犯權,因為該公司不曾推出產品配套。

她說,該公司目前只有洗面乳及精華液,並有意在不久後推出護膚產品配套,可是卻在一年前接到不少消費者及代理詢問有關上述配套事宜,才驚覺有人侵犯她的產品商標。

她說,該公司是在2018年11月13日注冊商標,而該名商人也在同年開始盜用其商標做生意。

艾利爾扎菲力說,其實該公司曾在今年1月發出律師信給上述公司,不過對方的態度強硬,不願撤銷有關產品,為了避免引起消費者的混淆,他們決定向貿消部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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