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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外交郵袋寄私人物品 新加坡外交部司長被控

(新加坡24日訊)涉嫌兩次將新加坡外交郵袋用於私人用途,寄送藥品和手表,事後還謊稱物品屬於他的父親,外交部一名司長被控上法庭。

新媒報道,現年44歲的胡鑫權昨日在國家法院被控兩項欺詐罪和一項向公務員提供虛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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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權目前已不在外交部司長名單上。根據不丹外交部官網去年5月發出的文告,胡鑫權當時是外交部南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司司長。

涉用外交郵袋寄班納杜名表

控狀顯示,去年12月,胡鑫權被指向外交部隱瞞事實,謊稱裝有班納杜(Panadol)的外交郵袋是要寄給在北京的一名同事,但其實是寄給熟人所用。

外交郵袋是外交部向海外辦事處,如大使館或領事館,寄送和接收官方信函和物品的一種包裹。外交郵袋是密封的,且受外交豁免權保護,海關人員不得打開、搜查或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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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之前報道,在案發的那段時間,中國染上冠病人數大增,導致一些地區藥物緊缺,不少在新加坡留學或工作的中國人擔心國內親人買不到藥,紛紛購買感冒退燒藥品寄回中國。

除了運送班納杜,胡鑫權也被指在今年1月12日,教唆一名同事把裝有名貴手表的外交郵袋,從中國寄至新加坡。同月19日,他向外交部副常任秘書提供虛假信息,謊稱手表屬於他的父親。

胡鑫權昨天早上穿著淺藍色長袖上衣,戴著白色口罩出庭面控。

案件展期至12月21日過堂

他的代表律師稱,需要更多時間準備案件,申請延後過堂,法官批準展延到12月21日過堂。

外交部發言人答覆媒體詢問時說,外交部要求所有員工堅守最高行為準則。在調查期間,胡鑫權一直放無薪假。由於案件正由法庭審理,當局無法就此作進一步評論。

根據刑事法典第417節條文,欺詐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向公務員提供虛假信息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最長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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