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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猥亵3年龄介于5岁至7岁女童 技术员去年认罪 今年不认罪

(新山20日讯)涉嫌猥亵3名年龄介于5至7岁的女童后,年轻技术人员在法庭面对7项控状,但他不认罪,并指其雇主可证明事发时他是在工作。

29岁的被告为莫哈末依兰周五在新山地庭被控7项控状,而他于去年8月29日在同一法庭,曾对相同控状作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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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至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4月5日上午约11时,在巴西古当对受害女童进行猥亵行为,包括拍摄女童衣物被掀开、暴露身体部位的视频,制作儿童性虐待内容。

第四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4月5日上午约10时30分,在同个地点对一名年龄为6岁两个月的女童进行身体上的性猥亵。

第五项控状同样涉及该名受害女童,被告在同日期和地点拍摄该女童衣物被掀开、暴露身体部位的视频,制作儿童性虐待内容。

第六项控状指被告于同日上午约10时59分,在同个地点,对一名7岁3个月的女童实施具有性目的的身体性猥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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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项控状指被告在同日期和地点,拍摄女童衣物被掀开、暴露身体部位的视频。

被告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5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0年,以及不少于6下鞭笞。

被告也分别在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及第14(b)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可加鞭笞刑罚。

被告在庭上点头明白所有控状,但不认罪,并申请保释,以向其雇主领取不在场证明。

主控官诺法拉副检察司指出,根据新山柏迈医院院方的报告指被告精神状况稳定,适合接受审讯。

法官诺阿兹雅蒂不批准被告保释申请,并劝告他尽快委任律师,并将案件定于明年2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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