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地方

涉濫權報假賬 宗教局女助理控21罪

(新山22日訊)一名縣伊斯蘭事務管理局(Pejabat Kadi Daerah)女行政助理自2015年至2016年間,涉嫌多次向柔佛州伊斯蘭宗教局申報共1萬6800令吉的假賬,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對21條控狀,她表示不認罪,法官允准被告以1萬令吉及一名本地籍擔保人保釋,同時被告的國際護照須交由法庭保管,並每個月前往反貪會報到,此案擇定3月8日再過堂。

49歲女被告諾拉查今早身穿便服,在新山法庭進行面控,她共面對21條控狀,惟她皆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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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罪 1萬保外

根據控狀,被告在居鑾縣伊斯蘭事務管理局為一名行政助理,她在職期間於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間,21次濫用職權,向柔佛州伊斯蘭宗教局申報宗教課程費用,並每次收取800令吉,惟該課程被揭發未如期舉行。

因此,被告的行為抵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8條文(偽造申索),並可在相同法令24(2)條文下被控。

反貪會主控官努瑪希拉在庭上表示,經過主控團隊商討,被告被要求繳付3萬令吉的保釋金,及一名本地籍擔保人,同時須在案件審理期間將國際護照交由法庭保管,並每月到反貪會報到以確保其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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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師西蒂努巴雅在為被告求情時透露,被告的丈夫為普通警階的警察,孩子仍在大學求學,且需要照顧年邁及生病的母親,母親需每個星期洗腎,每個月支付600令吉的費用,被告面對財務問題,因此要求法官減低保釋金至1萬令吉。

承審此案的法官拿督阿曼卡瑪在聆聽完雙方的陳詞後,最終應允被告以1萬令吉的保釋金,以及一名本地籍擔保人保釋,同時被告需將國際護照交由法庭保管,並每個月前往反貪會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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