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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澳門騙局詐逾13萬 1人監1年1鞭 3人不認罪

(吉隆坡4日訊)4名疑是澳門詐騙集團分子的年輕男子於今日被控詐騙13萬2751令吉,其中3人否認有罪,而俯首認罪的一人則被判處坐牢1年及打一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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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首認罪的被告是25歲的林良忠;至於否認有罪的則是劉修傑(21歲)、馮志偉(35歲)和陳偉霖(24歲)。(人名皆譯音)

根據控狀,林良忠被控於2月7日下午3時,在蕉賴皇后鎮的馬來亞銀行分行,與其他犯罪集團同黨合謀欺騙彭豐業(62歲,譯音),以致對方交出1萬2751令吉54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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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娜米拉判處林良忠坐牢1年及打一鞭,諭令被告的刑期從被捕日,即今年3月23日算起。

7月10日過堂

另外3名否認有罪的被告中,馮志偉被控於1月26日上午9時30分,在怡保路美聯花園的一所住家欺騙施興新(38歲,譯音),以致對方交出4萬令吉;劉修傑和陳偉霖則被指於3月13日下午1時21分,在文良港再也花園的某一組屋單位欺騙鄭貴英(譯音),誘使對方交出4萬令吉。

4名被告都在《刑事法典》420條文(以欺騙方式誘導他人交出財物)下被控,並可在120B(1)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以被判處坐牢10年、鞭笞與罰款。 

主控官阿菲克副檢察司建議讓馮志偉、劉修傑和陳偉霖每人以1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

除了馮志偉獲准以1萬令吉保,劉修傑和陳偉霖則因沒擔保人出庭,不獲准保外。

案件將在7月10日過堂。

根據報導,警方於3月21日召開記者會,宣佈偵破一個由本地華裔男子組成的澳門騙局,並逮捕首腦在內的14人,偵破44宗涉及300萬令吉的案件。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斯里馬茲蘭當時說,被捕的14人中,36歲首腦是科技人員,負責進行科技支援,另兩名是主管,其餘11人則是冒充銀行職員來負責進行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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