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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欺诈科技园案 黎智英上诉得直

(香港26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现因国安案被判囚20年的黎智英,与集团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指向科技园公司隐瞒违反将军澳工业村租契,2022年分别被判监禁5年9个月及1年9个月。两人不服定罪提上诉,黎智英同时就判刑提上诉。上诉庭周四早上开庭,裁定两人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搁置判刑。
撤销定罪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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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苹果印刷作为租户,与科技园签订的租契,只能在将军澳工业村用地作印刷报章和杂志或其他获批准的用途,而在苹果大楼营运的“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为黎智英的私人公司,但黎智英无向科技园申请营运牌照,违反租赁条文,2名被告亦没有向科技园披露违约,构成《盗窃罪条例》下的隐瞒。
上诉庭裁决指,力高占用及使用涉案处所,确实违反租赁条款,不过苹果印刷及科技园只是业主与租户关系,租契无要求租户要披露违约事项,即使苹果印刷负有披露责任,刑责亦应归于公司,而非公司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