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9日讯)一名移民局官员涉嫌收取5100令吉的报酬,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及第二航站楼协助外籍人士规避移民局的检查,他今日在法庭面对7项控状时否认有罪,以1万令吉保外。
被告是47岁的莫哈末拉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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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告面对的7项控状,他被指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在位于布城的马银行,身为移民局官员,名下银行户头收取来自东姑阿米鲁线上支付的贿金,分别是在2024年6月28日(900令吉)、2024年7月19日(800令吉)、2024年8月1日(500令吉)、2024年8月4日(400令吉)、2024年8月7日(500令吉)、2024年8月15日(1200令吉)以及2024年8月16日(800 令吉 ),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5(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2)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面对所有控状,被告否认有罪。
主控官艾里兹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附件条件为每两个月前往反贪会报到以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结。
被告的代表律师聂莫哈末基于其当事人有一名妻子以及3名年龄介于13至18岁的孩子,因此建议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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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罗斯里阿末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2月2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