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涉提鍊販售哥冬水 8馬來青年喊冤

(加央14日訊)涉嫌提鍊與販售哥冬水的8名馬來青年喊冤,聲稱第二營警方普通行動部隊(PGA)在沒有現場實物罪證下,將他們逮捕並提控上庭。

8名青年今日上午在律師蘇海爾陪同下,向巴東勿剎警方投報,希望警方重檢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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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海爾對記者說,8名年介23至29歲的馬來青年都是在毒藥法令第30條文,即提鍊與販售哥冬水罪名下被提控。

他說,今年12月2日中午1時許,16名來自第二營警方普通警方部隊執法員在巴東勿剎路20英里路的一間承包商住宅外埋伏。當其中一名任職電器技工的青年前來准備維修電路系統時,在門外被執法員逮住盤問后帶上車載走。

蘇海爾(右二)連同涉案青年展示報案書。

“根據該住宅外的電眼畫面顯示,該名青年被帶走后,門外有2名執法員發現門上方的電眼,其中一人撿起一根木材向上關掉攝像頭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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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海爾說,其他青年也先後在多個地方被扣查7天后提控上庭。

他說,執法員在逮捕行動時,現場並沒有哥冬葉或提鍊器具等證物,故他今天代表青年將所有電眼監控系統攝錄的視頻交給巴東勿剎警方。

上述馬來青年是在本月7日被控上加央推事庭,他們皆不認罪,案展至明年2月10日過堂。他們的保釋金介於2000至6500令吉之間,當時是由大馬律師援助基金會在庭上給予協助。

巴東勿剎警區主任賽夫丁警監今午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並表示會研究案情后才決定援引合适法令條文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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