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罗士打24日讯)一名社会福利局官员涉嫌挪用总额1万5000令吉房屋维修援助金的控状时否认有罪,案件择定4月8日过堂。
被告为46岁的莫哈末扎里尔,他今日在亚罗士打地庭,面对两项控状。第一控状指,他被控于2016年9月19日,在居林县社会福利局办公室,身为该县社会福利官期间,挪用属于39岁的乌米卡宋的3000令吉房屋维修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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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项控状中,他被指于2017年10月2日,在居林端姑布特拉路的联昌银行挪用属于77岁的西蒂道雅及72岁的阿兹查依莎的1万2000令吉房屋维修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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