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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挪用基金會案47宗罪 扎希明日自辯

(吉隆坡12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將在明天,為其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的47項貪污、洗黑錢及失信控狀案件出庭自辯。

馬新社報道,阿末扎希的辯護律師哈密迪聲稱,其當事人將是此案自辯環節的首名辯方證人,案件明早9時開審,承審法官為拿督科林勞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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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勞倫斯早前為自辯環節擇定39天審訊日,即本月13日和15日、5月23日至26日、6月27日至30日、7月1日、4日至7日、8月22日、23日、29日、30日、9月19日至22日、26日至29日、10月17日至20日、31日、11月1日至3日及7日至10日。

科林勞倫斯今年1月24日宣讀判詞時指出,控方成功證明被告阿末扎希表罪成立;並裁定阿末扎希表罪成立和需出庭自辯;阿末扎希則選擇在證人欄內宣誓自辯,接受控方交叉盤問。

此案在2019年11月18日開審,控方共傳召99名證人出庭供證,於2021年3月19日完成舉證階段。

刑事失信控狀方面,阿末扎希則被控挪用資金支付6筆花費,包括個人信用卡消費、保險單和私家車牌照、匯款給一家律師樓及捐款給大馬皇家警察足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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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在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期間,於艾芬銀行吉隆坡布努斯路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若罪成,可被判監禁2至20年、鞭笞及罰款。

他亦被控8項貪污控狀,被指以內政部長職權,收受3家公司賄賂,即Mastoro Kenny IT 顧問及服務公司、德達飛訊及Profound Radiance 私人有限公司,協助這些公司個別獲得MyEG項目、成為護照晶片供應商及受委在巴基斯坦和尼泊爾的移民簽證一站式中心營運商。

他被控在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間,於孟沙馬來亞銀行廣場的馬來亞銀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B)條文。

也是巫統主席的他也面對了27項洗錢控狀,涉嫌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1日從事非法交易。

他被控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1日,於孟沙馬來亞銀行廣場的馬來亞銀行分行及吉隆坡武吉免登的馬哈巴企業(Marhaba Enterprise)犯下有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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