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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拐賣17兒童 余華英案重審再判死刑

(昆明25日訊)中國雲南省大理州拐童婦人余華英被控拐賣17名兒童,案件週五在貴州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宣判。法院裁決,對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押送余華英的囚車於上午進入法院,楊妞花等被拐子女和眾多家屬到庭旁聽。余華英聞判後,當庭表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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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12家庭骨肉分離
庭審現場法官宣判時,余華英起立低頭,面無表情。原告之一的楊妞花表示,聽到判決後眼淚流出來,第一次看到余華英恐懼,全程垂頭喪氣、雙手發抖,能感受到對方心中的害怕,如今終於受到法律制裁,但她始終未向受害者道歉。
這起備受中國民眾關注的拐童案,原本已於去年9月在貴陽中院一審判決,當時余華英被指拐賣11名兒童,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二審裁定,將此案發回重審,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拐賣其他兒童的犯罪事實,應予重審。法院本月11日重審一審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余華英涉嫌拐賣的兒童從11人增加到17人,建議再次判處她死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7人,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鬱而終。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因此應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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