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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投資詐騙 “泰國馬雲”判囚1155年

自稱“泰國馬雲”的億萬富商普拉錫(圖)因涉及投資詐騙罪,週一遭法院判處監禁1155年,並責令他向受害者支付10億泰銖(約1.3億令吉)賠償金。

普拉錫和另外2名被告在2020和2021年期間,在網上利用虛假廣告誘騙數量龐大的受害者投資或交易、租賃奢侈品,包括大品牌路易威登、香奈兒、愛馬仕、古馳等,還包括一個叫做Tiao Puea Chart(鄉村旅遊)的項目、合作社等業務。他們承諾每年將獲得40.15至51.1%的高額回報,但根本無法兌現。數千名受害者提起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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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坐牢20年

法院透過視訊向被關押在北武里省邦光中央監獄的普拉錫宣讀判決。普拉錫在2022年底曾試圖與另外2名同夥潛逃,但被逮捕。

1155年的刑期包括321項罪行累計的刑期。然而,泰國法律將實際服刑時間限制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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