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恐嚇罪行 “長虎”羅興亞男延扣3天

(麻坡3日訊)昨日被警方釋放後又重新被逮捕,綽號“長虎”(Long Tiger)的緬甸羅興亞男子,今日遭東甲警方押往推事庭成功申請延扣3天,以調查嫌犯涉及的恐嚇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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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名31歲嫌犯涉嫌在社交媒體直播中發表侮辱東甲警員言論,於4月29日被麻坡警方逮捕後獲得推事批準延扣5天,麻坡警方昨日二度向推事庭申請延扣時不獲批準,不過嫌犯還未踏出警局前,隨即被東甲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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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總警長拿督阿育漢在文告中指出,麻坡警方是援引《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和刑事法典第500(誹謗)條文調查,惟昨日二度申請延扣時被推事庭駁回。

 

他說,因嫌犯可能涉及東甲警方接獲另一宗恐嚇案的投報,認為有必要重新逮捕嫌犯助查,警方正援引刑事法典第388(恐嚇)條文調查此案。

 

 

“在此條文下被定罪者,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0年,並可另加罰款及鞭笞”

 

 

他指出,這起案件仍在調查的階段,希望民眾不要針對此案做出任何湍測,警方會對發表任何不實言論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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