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28日讯)3名警察日前涉嫌勒索及恐吓18岁少女发生性关系“解决问题”,隆市警方经调查后已在今日将调查报告提呈予副检察司,并建议把他们3人全数提控。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法迪尔说,警方已向副检察司提呈建议以刑事法典354(非礼)及384(勒索)条文,提控3名涉案警察,一旦他们面控将立即受停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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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目前还在等待副检察司的进一步定夺,3名涉案警察暂时已调往文职,并在接受警队廉正及标准执行部调查。”
上个月17日凌晨1时10分,一名18岁少女与男友在冼都地区附近的一个小食摊前被3名警察拦下,3人检查了他们的大马卡,但却在未经同意下取走他们的手机查看私人相簿。
3名警察随后将少女与男友分开,恐吓少女称其手机里收藏的私人照片已构成“严重犯罪”,但若她愿意当场支付一万令吉,或与他们发生性关系则可“解决问题”。
对此,时任吉隆坡副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证实,隆市警察性侵犯、女性及儿童罪案调查组(D11)已逮捕3名警察,援引刑事法典354(非礼)及384(勒索)条文,扣查他们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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