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性侵兒童表罪成立 釋照亮需上庭答辯

(昔加末7日訊)釋照亮法師抵觸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表罪成立,需出庭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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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拉希達今午表示,控方成功舉證,被告釋照亮需上庭答辯,案件將於7月19日、8月9日和8月23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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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照亮的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表示,辯方預計將有五六名證人。另兩名辯護律師為黃永康和王家樂,案件的主控官為茜蒂祖拜達副檢察司。辯方將於7月5日會見證人,並提呈證人供詞。

釋照亮法師一如既往,不願媒體拍攝其照片,最後在支持者協助下成功閃避媒體,離開法庭。

釋照亮法師共面對4項涉及3名少年的控狀。第一項控狀指他於2018年3月某日下午約3時,在昔加末慈光亭猥褻一名約15歲的少年。第二項控狀指他於2019年1月5日上午約10時,在同一神廟猥褻一名約16歲少年。

第三項控狀於指於2017年8月4日上午約9時,在相同寺廟猥褻一名約15歲的少年。第四項控狀指他於2017年8月18日,在同一寺廟猥褻第三項控狀的當事人。被告抵觸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原名曾國寶的照亮法師(55歲)於2019年1月15日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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