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強姦親生及友人女兒 男子被控67罪

(巴生23日訊)一名巫裔男子涉嫌強姦親生女和友人的女兒,明日(24日)早上9時將被帶到巴生法庭,面對67項控狀。

巴生南區警區主任三蘇阿馬助理總監今日發文告指出,42歲嫌犯賽夫尼占(甘蔗水小販)於今年1月7日下午3時,邀友人14歲的女兒同返位於巴生的住家,在家中把女學生撲到在牀上,強行脫下對方褲子姦污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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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嫌犯還威脅受害者不準對外張揚,但受害者事後將遭遇告訴名為娜塔莎的同學(賣甘蔗水員工),娜塔莎就把此事轉告受害者母親。後者馬上帶著女兒報警,促警方捉拿嫌犯。嫌犯於2月10日落網,至今仍被延扣助查。

三蘇阿馬表示,經過調查顯示,嫌犯於今年1月某日的早上7時,在家中對他的親生女作出同樣的惡行。據了解,嫌犯早在女兒10歲時就開始侵犯她。

“據警方的記錄顯示,嫌犯各有一項刑事案和販毒的前科。他將在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9項控狀)和第376B(1)條文(58項控狀)下被控。”

根據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20年加鞭笞;觸犯刑事法典第376B(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於10年但不超過30年的監禁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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