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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走私柴油 幕後老闆認罪

(雙溪大年29日訊)涉嫌走私柴油的幕後老闆林順平(41歲、譯音)今天改口認罪,在蓄意收藏統制品罪名下,被罰款12萬令吉,唯被告無法繳付罰款,以監禁6個月取代罰款。

被告林順平與另3名緬甸籍外勞是於今年4月16日面控,唯林順平當時在第一地庭否認有罪,法官羅斯蘭允許他以5萬令吉與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不過前者沒能力繳付保釋金,被扣留在亞羅士打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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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外勞在當時聽不懂國語,控方需另安排翻譯員,並案展今天過堂,唯這3名外勞今天在過堂時否認有罪,林順平則改口承認有罪,此案的主控官是來自布城貿消部的副檢司莫哈末尼占。

莫哈末尼占在庭上指出,走私柴油案件日益增加,國會也修改判決,從原有的5萬令吉罰款提升到現在的100萬令吉,但仍有人不怕,因此希望法官給予適當判決,以起殺一儆百之效。

另外,法官也宣判被充公的2輛油槽羅里歸為國有;至於所起獲的2萬8000公升柴油,變賣後所得的6萬200令吉則歸為我國政府稅收。

控狀指被告們於4月10日凌晨1點20分,在雙溪拉蘭工業區一間工廠,被發現停在此處的2輛油槽羅里分別裝有2萬4000公升及4000公升的柴油,牴觸1961年統制品法令第21條文,罪成,個人可被罰款高達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則可被罰款高達2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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