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嫌警局製造騷亂被控 娜麗娜 社運分子不認罪

(吉隆坡26日訊)雪蘭莪行動黨婦女組秘書娜麗娜及一名社運分子被指涉嫌在上週於警局製造騷亂和行為不當而在此間推事庭被控,惟兩人都否認有罪,各別獲准以5000令吉和2000令吉保外候審。

32歲的娜麗娜和37歲的哲學博士生蘇賈德拉是在推事道菲阿凡迪及王彩霞(譯音)面前否認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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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各別被控在8月19日晚間9時,於金馬警區總部大廳製造騷亂及行為不當或羞辱他人,抵觸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94條文下同罰;若罪成,將可被判罰款最多500令吉或監禁最高6個月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努麗雅副檢察司及旺阿末哈基密各別建議7000令吉保釋金額,及每名被告以一名擔保人保外。

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法麗達及優格斯則以其當事人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及沒潛逃風險為由,希望法庭可將保釋金調低。

優格斯聲稱,蘇賈德拉目前是一名全日制的博士生,且沒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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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最終批准娜麗娜及蘇賈德拉以5000令吉和2000令吉及每人一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件擇定10月1日重新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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